摘要:一日傍晚,田某拉着宠物狗照常在公园内散步,小狗时不时地摇摇尾巴点点头,不知哪个瞬间触碰了猫的怒点,李某的猫突然扑向了田某的狗,一边嚎叫一边撕咬,田某看到这一场景吓坏了,自己的宠物狗那么小,根本不是这只猫的对手,田某下意识赶紧抱起小狗躲闪,可...
动画片中猫和狗是天敌,
一见面就打得不可开交,
现实中的猫和狗也经常不友好,
常常在人群中互相看了一眼,
这梁子就结下了。
宠物打架经常会殃及主人,
近日就有两位主人,
为了自家宠物对簿公堂,
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圆满化解,
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发生了什么?
田某和李某是同小区的邻居,二人都饲有宠物,田某养了一只宠物狗,李某养了三只散养猫,二人的宠物经常在小区公园内遛弯,一直相安无事。
一日傍晚,田某拉着宠物狗照常在公园内散步,小狗时不时地摇摇尾巴点点头,不知哪个瞬间触碰了猫的怒点,李某的猫突然扑向了田某的狗,一边嚎叫一边撕咬,田某看到这一场景吓坏了,自己的宠物狗那么小,根本不是这只猫的对手,田某下意识赶紧抱起小狗躲闪,可猫却仍然继续撕咬,在护狗的过程中,田某不幸被猫咬伤,花费医疗费2千余元,田某遂将李某诉至荣成法院。
承办法官于立明收到此案后,通过调查证据,还原了事发现场,证实了田某在躲避猫的攻击时被咬伤,而李某也承认自己系猫主人的事实,该案事实清楚,法律关系明确,对此,于立明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,及时止纷,化解矛盾。
“都是邻居,互相退一步,来日好相处,更何况从法律角度讲,你作为宠物饲养人,有义务对宠物进行看护和管理,也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……”通过于立明的耐心释法,李某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不可推卸,便于调解当日,主动赔偿了田某的全部损失,二人矛盾就此化解。
普法课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七十八条规定: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
对动物致害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,通常只有在被侵权人非常主动的极端情况,才能视为被侵权人存在故意,并免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赔偿责任,重大过失主要是被侵权人对他人动物实施挑逗、殴打等行为,造成自己损害的情形。
现在饲养宠物的居民越来越多,作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,应当肩负起对动物控制、管理的责任,要及时对自己养的动物进行安全管理,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;作为受害人的一方,首先个人要尽到安全注意义务,不做挑逗或者激怒动物的行为,若发现动物周围有警示标示的,要及时远离,从源头上防止侵权事件的发生,一旦发生侵权事件,要注意固定和收集证据,主动维权。
来源:荣成法院(图片源于网络)